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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3年12月20日    作者: 刘小强    发布 : 张海鸥    

各学院(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3〕14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部门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课题组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做好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教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覆盖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其中,涉危险化学品、服务器及UPS电源、气瓶和特种设备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重点

各学院(单位)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

突出重点环节: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等危险源管理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院危险源的种类、分布、数量、采购、存放、使用、处置、责任人等情况);

4.实验室通风橱、压力容器、高温、高压、高速、电磁辐射、服务器、UPS等特殊设备的使用与运行情况(包括:运行维护记录、安全操作规程、服务器机房温度报警装置、无人值守高温设备或注意事项等);

5.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情况(包括:实验室消防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视频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紧急喷淋等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实验室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12月20日-29日)

各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动员,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环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1月3日-4日)

由设备处牵头,校纪检监察机构、保卫处、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科技处、资产处、科产处协助,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1月5日-10日)

1.学校汇总检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并进行通报;各学院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提交整改报告。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学校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各单位于2024年1月10前提交整改情况,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附件2),纸质版(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623室),电子版发送至sak@nuist.edu.cn

(四)整改复查阶段(2024年1月13日前)

学校根据前期检查、学院整改情况,组织检查组前往各单位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69568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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