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室):
为保证新学期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
1.各学院(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各学院(单位)组织人员须于开学初对所辖实验室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气瓶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防护区域。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确保隐患见底、整改彻底,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5.根据学校防疫工作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
6.实验室名称、地点、安全责任人等信息变更的,及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教学实验室准备工作
1.在开课前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发现设备故障的要及时报修,要保证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符合实验教学需要;
2.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际需要,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制定科学、准确、合规的实验耗材购置计划,并安排专人落实,保证实验耗材供应及时、到位,确保各项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
3.做好实验室环境及设备卫生清洁工作,营造良好实验环境;
4.组织实验课任课教师预约使用实验室,积极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三、涉危涉化学院实验室安全审计工作
因疫情原因,原定于上学期未的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对我校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审计工作推迟至本学期初,请于2月20日前,相关涉化学院按照去年通知要求(见附件),继续做好迎审工作,学校近期将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附件:关于做好迎接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审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迎接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审计工作的通知20221111(1).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