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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12月25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苏教安〔2015〕11号)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彻底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等部门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张贴实验室安全警示牌:各学院根据已上报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登记表》中安全防护类型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取实验室安全警示牌及安全警示标签。警示牌张贴于实验室门外墙面,下边缘距离地面1.5m,侧边距离门框约8~10cm(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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