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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24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各二级党组织: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我校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创先争优,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贡献更大力量,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和推荐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基本条件》规定的有关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二级党组织内各类对象的推荐、审查和材料上报等工作。 

     2.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组织推荐和党员群众推荐相结合、党组织考察、征求相关意见、党委(总支)审定、公示等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而上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可采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投票等方式,让广大党员群众在充分参与中选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的基础上,要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如各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员等,适当兼顾党委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注重推选“三严三实”好干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优先推选优秀共产党员。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以往被省级及以上表彰过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不再参加此次同类别奖项评选。   

      四、材料报送 

  1.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各类推荐对象相应登记表的填写和汇总 (见附件3-6)。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登记表须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 

  2.所有申报者均需附2000字左右实事求是、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并附一张近期彩色照片电子版(1寸大小)。 

     3.请于4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606室)。(电话:58731215;电邮:zzb@nuist.edu.cn)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3.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4.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6.推荐情况汇总表 

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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