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结合学院目标管理任务和院领导班子配备现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拟为我院配备副院长1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
1、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2014年1月新修订版)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组发[2005]33号)等文件规定条件;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博士学位,来校工作满一年;
3、原则上年龄在45岁以下。
二、相关安排
采用个人自荐和系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可填报并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干部推荐、自荐登记表》(纸质材料签名)至学院办公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周四)16:00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
年9月7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干部推荐、自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