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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8年02月27日    作者: 党委组织部、党校    发布 : 环科院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抓紧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省委组织部《转发<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7〕104号)精神和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二、参加对象 

全体组织关系在校党员。 

三、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 

四、主要步骤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在前段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党章。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结合工作实际,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
党支部要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树好标杆、当好示范。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支部书记要带头认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支部书记带头发言。发言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今后整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
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要达到既解决问题、触及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支部书记领学党章第一章“党员”,重温党员条件、义务、权利、入党誓词等。2.支部书记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3.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要摆出“四个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自评和互评要联系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4.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经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后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民主评议情况要如实填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党员也要作出整改承诺,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要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
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监督指导 

党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加强监督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1 个以上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三)做好材料报送和归档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材料由各基层党组织妥善保管。各二级党组织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及民主评议结果材料(附件5、6)报送党委组织部。纸质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组织科(行政楼606),电子版发至zzb@nuist.edu.cn。 

联系人:章胜,电话:58731215 。

附件:

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 

5.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结果汇总表 

6.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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