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25年章基嘉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获奖人选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毕业班气象类专业在校生(含研究生)。
气象类本科生专指大气科学(含拔尖培养班)、大气科学(气象学方向)、大气科学(大气物理方向)、安全工程、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方向)、应用气象学、气象技术与工程、大气科学(水文气象方向)、大气科学(智慧气象方向)、人工智能+大气科学双学位专业本科生。
气象类研究生专指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应用气象学、3S集成与气象应用、地表圈层与过程、雷电科学与技术、空间天气学、海洋气象学、水文气象学等大气科学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含自主设置)点上的在读且未延长学习年限的学术型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学习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未超过三年,硕博连读生未超过五年,博士研究生未超过四年。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者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前三学年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分(或成绩绩点)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前5%以内;
3.必修课(不含体育)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体育成绩及格以上,没有补考或不及格课程;
4.入学后未受任何处分。
同时满足以上四项条件者,根据评选名额,按总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评选(需根据教务认定的成绩排名和比例提供相关材料)。
(二)研究生
1.学习成绩优秀;
2.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3.通过研究生中期考核;
4.入学后未受任何处分。
同时满足以上四项条件者,根据评选名额择优评选(需根据教务认定的成绩排名和比例提供相关材料)。
三、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评选人数:本科生评定名额为全校毕业班气象类专业在校生数的2%左右,气象类专业研究生名额为4人。
奖励金额:500元/生,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四、推荐办法和名额
实行等额推荐和评审。
各相关学院分配名额如下:
层次 |
学院 |
专业名称 |
班级 |
分配名额 |
本科生 |
大气科学学院 |
大气科学(气象学) |
22气科拔尖班 |
1 |
大气科学(气象学) |
22气象学 |
10 |
生态与应用气象学院 |
应用气象学 |
22应气 |
3 |
大气物理学院 |
气象技术与工程 |
22气象工程 |
1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方向) |
22大物 |
3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 |
大气科学(水文气象方向) |
22水文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方向) |
22大环 |
2 |
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 |
大气科学(智慧气象) |
22大气智慧气象 |
1 |
应急管理学院 |
安全工程 |
22安工 |
1 |
研究生 |
研究生院 |
相关专业 |
4 |
合计 |
27 |
五、评选时间和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11月28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章基嘉奖学金评定申报表》(附件1)和《章基嘉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2)。
2.单位推荐:经班级评议后,相关单位按照评审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对本单位章基嘉奖学金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提出初评名单并向本单位师生公示5日。
3.学校审核: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提出章基嘉奖学金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六、报送材料
1.《章基嘉奖学金评定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盖章);电子版一份;
2.《章基嘉奖学金评审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一份;
3.本科生评定申报表中出现的论文、所获奖项和荣誉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须学院审核盖章)。
4.研究生评选条件具体事宜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5.请申报的学生于12月28日前将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环科楼C210吴老师,纸质材料摆放顺序为汇总表、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公示三天,材料上交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七、评选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章基嘉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围绕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三个方面,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时间安排,做好相关材料申报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章基嘉奖学金评定申报表.doc
附件2:章基嘉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