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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科光电”本科生奖学金、“中科光电”本科生大环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08日    作者: 马俊辉    发布 : 马俊辉    

各班级:

为激励在校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学生,现将2023年度“中科光电”本科生奖学金、“中科光电”本科生大环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一)“中科光电”本科生奖学金

评定对象:环科院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奖励标准:1000元/人,共10个奖励名额。

名额分配如下:以年级为单位评定,大二(不含转专业)2名、大三(不含大环专业)3名、大四(不含大环专业)3名,大气环境(大三)1名,大气环境(大四)1名。

(二)“中科光电”本科生大环专项奖学金

评定对象:环科院本科大气科学(大气环境方向)大三学生。

奖励标准:一等600元/人,二等400元/人,一、二等奖各10个奖励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中科光电”本科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上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等级为一等。

3.在志愿服务、科创比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4.上一学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行为,且无拖欠学费。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根据评选名额,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二)“中科光电”大环专项奖学金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上一学年必修课首次考核无挂科,体质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免测学生除外)。

3.在志愿服务、科创比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4.上一学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行为,且无拖欠学费。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根据评选名额,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三、评审程序

1.12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并提交《中科光电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1》)或《中科光电本科生大环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2》)纸质版,对照评选条件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和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及取得的成绩。

2.12月13日前,各年级辅导员对《审批表1》、《审批表2》纸质版、《2023年中科光电本科生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2023年中科光电本科生大环专项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审核,提出建议奖励学生名单。

3. 12月13日前,经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学院企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集体审议。

4. 12月15日前,奖励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该年度获奖者名单上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原则上,同一学年内,“中科光电”本科生奖学金、“中科光电”大环专项奖学金、琥珀励志奖、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际科技奖学金、云天教育奖学金、章基嘉奖学金不兼评。

四、工作要求

1.严格依据通知规定的评选条和指标,规范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学生。

2.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珍惜所获奖励,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设奖单位,主动回报社会,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其他各项公益活动。

3.获得“中科光电”本科生奖学金、“中科光电”本科生大环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参加企业的社会实践和就业实习。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09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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