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8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学发〔2019〕13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2019-2021级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本科生(2022级新生和专升本2020级新生的认定工作另行通知)。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安排。
二、认定平台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
1.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8月20日前,注意:系统开放时间是周一至周五8:30—18:00)
1.未有申请记录的学生新增申请
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报。学生申请分为移动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移动端申请流程:手机微信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的“服务通道”——点击“申请国家资助”——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密码是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资助申请平台,点击右上角“新增”——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已阅读”——逐项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上传要求参见附件1)——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主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主页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2)电脑端申请流程:电脑输入网址“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申请入口)”(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在出现的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主页——点击“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菜单,在出现列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信息填写页面——逐项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上传要求参见附件1)——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列表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列表页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2.已有申请记录的学生重新申请
原来申请过的学生今年继续申请的,请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进行申报。去年已在该平台进行过困难认定的学生,系统会保留之前所填信息内容(除证明材料外),学生进入平台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即可。
学生资助申请项目的选择,请学生必须要勾选“国家助学金”项,建议勾选“学费减免”项。学生申请的可视化操作方法,可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服务通道”的“操作指南”——“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查看操作视频。
(二)量化测评(8月22日前)
学院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申请信息审核与量化测评。
(三)民主评议(8月24日前)
1.学院从系统中导出所有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量化表,查看并核对各项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得分与实际是否相符;
2.各班级(或年级或专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暑假期间,请通过线上方式召开)。民主评议会上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条件》(附件2),对申请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会过程请电脑截图一张图片留存并以“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并报送邮箱2310233397@qq.com。
(四)困难等级认定
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家庭经济信息量化测评结果、民主评议结果等因素,依据认定参考标准(附件3)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同时在申请平台填写困难等级和困难情况说明(填写模板请务必参考附件4,新增或等级变更学生请备注),并点击上报学校审核。
(五)公示(8月31日前)
学院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听或接收投诉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各班级认真组织民主评议,组织参与评议的学生根据所掌握的申请学生的真实困难情况、在校表现等,客观、公正地进行民主评议。
(二)认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合理、及时的认定。
(三)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使用方法,包括学生申请、院系困难生认定操作,均可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中的操作指南查看文字版和视频版的操作指南。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58731430
办公地址:学科1号楼C210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件材料说明(2022版).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条件.docx
附件3.困难生等级认定标准(2022版).doc
附件4.困难说明填写模板(2022版).doc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