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践中展现青春担当,在建设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的生动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集中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评优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入学满一年以上的在校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青年教工及成立满一年以上的各级团组织。
二、评选奖项
学生类评优项目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五四标兵”“团学之星”;
集体类评优项目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青年教工评优项目为“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五四奖章”。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2.申报学生类评优项目人选,年龄应在14至28周岁(1994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30日出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学生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学之星”人选,其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40%,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其中拔尖班、长望实验班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75%);申报“青年五四标兵”人选,其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0%,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其中拔尖班、长望实验班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5%)。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 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 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 (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其中2018级本科生PU学时不低于150个,2019级本科生PU学时不低于120个,2020级本科生PU学时不低于80个。
7.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上一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第十一季第1期——第十二季第14期)学习率100%。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学生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参加过校级或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且顺利结业,截至2022年4月30日,从事团学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青年教工须从事团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四)“团学之星”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作风优良。能够身体力行弘扬正能量。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青年中发挥较强影响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在思想引领、基层团建、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过硬工作能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奉献社会、服务同学。
3.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在学术研究领域或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争创佳绩。
4.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截至2022年4月30日,从事团学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
(五)“青年五四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遵守校规校纪。
3.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大于20小时,在志愿服务、岗位履职、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4.品学兼优,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得过学校认可的省级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排名前3)者,其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可以放宽到同年级同专业前40%。
5.学生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六)“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
2.踊跃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实践,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在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优先。
4.原则上来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者优先。
(七)“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学校、学院党政中心任务和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团支部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的奖励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团支部积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六个专题开展活动,“青年大学习”自第十二季第1期至第十二季第14期以来参与率在90%以上。
6.团支部在2021年度评星定级中,评定等次为五星级。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八)“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 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从严治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学校党政中心任务和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团委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奖励的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
6.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自第十二季第1期至第十二季第14期以来平均学习参与率在90%及以上,学社衔接率在99%及以上,2021年度共青团述职评议“优秀”等次。
四、评选办法与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员”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比例申报。各院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团员总数的6%(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信息统计数据为准,具体名额见附件1),不得与其他奖项兼报。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团委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比例申报。各学院团委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团员总数的2%(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信息统计数据为准,具体名额见附件1),不得与其他奖项兼报;各单位可以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1人,不占学院名额,不得与其他奖项兼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由校团委组织评审。
(三)“团学之星”
“团学之星”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比例申报。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团员总数的0.4%(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信息统计数据为准,具体名额见附件1),不得与其他奖项兼报。
(四)“青年五四标兵”
“青年五四标兵”评比采用自荐推荐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各学院团委可推荐“青年五四标兵”学生1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由校团委组织评审,产生“青年五四标兵”10名并予以表彰,不得与其他奖项兼报。
(五)“青年五四奖章”
“青年五四奖章”评比采用自荐推荐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可以推荐“青年五四奖章”青年教工1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由校团委组织评审,产生“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并予以表彰。不得与其他奖项兼报。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由各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比例报送。申报数不超过本院团支部总数10%(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七)“五四红旗团委”
根据“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结合各院 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工作实绩和答辩成绩,确定前6名为“五四红旗团委”,并根据实际情况设“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若干。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严格对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条件把关和人选推荐。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学院要建立评选组织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申报纪律,规范推报流程,确保推报集体和个人由基层组织逐级推荐产生,学院党组织审核把关,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3.各学院团委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团支部和全体团员青年中,鼓励符合条件且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主动申报。经学校认可且任职时间满一学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按照规定程序和同等评选条件从学生所在学院申报,不占学院分配名额指标(“青年五四标兵”除外)。
4.请各学院按照附件4的要求于2022年4月11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电子版以“学院名称+五四评优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youthzx@nuist.edu.cn。
联系人:谷雪 赵硕
联系电话:58235821 58235820
联系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五四“评优各类申报表.zip.zip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五四“评优各类汇总表.zip.zip
附件4: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docx
校团委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