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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2月22日    作者:     发布 : 吴樟    

各班级:

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8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学发〔2019〕13号)的精神和要求,在秋季学期集中认定的基础上,近期开展

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以下简称困难生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5.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学院、专业等)是否变更。

二、复查安排

(一)复查操作流程

此次复查工作将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完成。申请新增或等级调整的困难生(包括复评为不困难的学生)均需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中申报,并上传相应证件材料(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申请,不用上传证件材料),所需证件材料详见附件1。

复查操作流程为:

1.学生申请(2月26日前)

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报。学生申请分为移动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

(1)申请新增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A.移动端申请流程:手机微信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的“服务通道”——点击“申请国家资助”——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密码是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资助申请平台,点击右上角“新增”——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已阅读”——逐项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证件材料——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主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主页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B.电脑端申请流程:电脑输入网址“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申请入口)”(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在出现的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主页——点击“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菜单,在出现列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信息填写页面——逐项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证件材料——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列表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列表页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学生资助申请项目的选择,请学生必须要勾选“国家助学金”项。学生申请的可视化操作方法,可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服务通道”的“操作指南”——“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查看操作视频。

(2)申请等级调整

提高等级:学生向学院提出困难等级调整申请——学院退回学生春季继承数据——学生补充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量化测评——民主评议——学院在困难等级认定模块修改困难等级,点击提交,继承状态变更为“春季继承,改动”。

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向学院提出申请,不用上传证件材料。

(3)基本信息变更

春季承接数据中,已完成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学生,需原学院在系统中退回,由学生自行修改学院、专业等基本信息后,在系统中提交到新学院,由新学院重新进行审核并上报。

2.量化测评(3月2日前)

学院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学生申请信息审核与量化测评。

3.民主评议(3月5日前)

(1)学院从系统中导出所有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量化表(点击“导出家庭经济信息量化表”按钮导出),查看并核对各项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得分与实际是否相符;

(2)各班级(或年级或专业)的民主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民主评议会上结合学生的家庭经济量化表各项得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条件》(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会过程请将会议记录(线下)或电脑截图一张图片留存(线上)并以“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并报送学办。

4.困难等级认定

学院认定工作组汇总民主评议结果、审核学生的申请,并根据学生的相关证件、家庭经济信息量化测评结果、民主评议结果、学生在校生活状况等因素,根据认定参考标准(附件3)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同时在申请平台填写困难等级和困难情况说明(填写模板请参考附件4),并点击上报学校审核。

(二)复查工作要求

困难生复查工作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学院具体落实本学院的复查工作。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认真做好复查前的动员和宣传,使广大同学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能够积极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是学院复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通过复核证件材料、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核查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已认定为困难生的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已获得资助的学生是否存在明显高消费现象等,并对通过上述渠道收集到的信息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

学院根据评议和审议情况,对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对困难程度认定不合理的及时做出调整;对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已发生变化的做出相应的调整;要根据评议情况对已经接受过资助,但存在明显高消费现象的应调整困难等级或取消困难生资格,情况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收回已发的资助资金。对于家庭经济确属困难,但种种原因未能被认定,特别是因病、因灾等导致长期贫困的学生,要在此次复查中予以补充认定;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要主动摸排,随时组织认定,从而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合理的认定。

三、材料报送

1.3月11日下午4:00前,学院将拟新增、等级变更和取消资格学生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点击“打印资助申请表”按钮导出打印、学生本人签字),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室),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由学院审核、保存

2.3月14日下午4:00前,学院将《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报告》经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吴樟

联系电话:58731430

办公地址:学科一号楼C210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件材料一览.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条件.docx

 附件3.困难生等级认定标准.doc

 附件4.困难说明填写模板.doc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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