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学发〔2021〕26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拔尖班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学发〔2021〕2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奖励标准与申报条件
1.参评对象: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
2.奖励标准:10000元/人/学年;
3.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勤奋学习,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优异;
2020-2021学年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与选修课程折算成绩之和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且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选修课程折算成绩计算方法为:每通过一门加0.005×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给评审委员会审议。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b)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c)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最高奖励。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e)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学生除外)。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
二、评审方式与名额分配
1.以“差额评审、公开展示答辩”方式进行;
2.2020-2021学年我校校长奖学金最多可评66名。差额指标分配原则为以各学院2018级-2020级参评本科学生总数为依据,按照333:1分配推荐指标,拔尖班按照125:1分配推荐指标,共计79个差额指标(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校长奖学金评审分为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公开答辩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审定和发文奖励等步骤,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推荐(即日起—11月11日)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11月1日-11月4日填写《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2)学院汇总申请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鉴定,其中学生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由学院教学院长或科研院长审核把关;
(3)学院应依据校长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院相关规定开展初审工作;
(4)初审及推荐结果应报学院领导集体审议、确定;
(5)初审结果必须通过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5日,要求公示附件3全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6)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1月11日前报送教育管理科张伟老师,报送材料如下:
A.电子材料:
①《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②《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③《2020-2021学年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表》(附件4)。
B.纸质材料:
①学院校长奖学金初审和推荐情况说明;
②《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③《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④《2020-2021学年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表》(附件4);
⑤满足“申报条件”第4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工作处审核
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依据通知要求对学院初审和推荐结果进行审核。若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取消该候选学生的申报资格,所在学院不得更新或递补名单。学生工作处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予以公布。
3.公开差额答辩评审(暂定11月20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学生,全部参加公开差额答辩评审。候选学生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展示答辩,每人展示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精神风貌、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
4.结果公示
根据展示答辩评分结果形成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若无异议,报请校领导审定后确定为2020-2021学年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校长奖学金获奖名单。
5.表彰及奖励
对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发文公布并予以奖励。获奖学生需撰写“优秀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150字以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第一人称行文;师长点评:100字以内),学院负责老师核实无误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电子版给教育管理科张伟老师。
(五)申报材料附件2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理由”栏及以上部分由学生本人填写。。
2.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为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3.“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
4.“推荐理由”栏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需对该生进行简明扼要的评价。
(六)其他注意事项
校长奖学金为我校本科学生最高级别奖学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召开专题学工例会,研讨相关内容,规范、高效开展此次评选工作。奖学金学金评审关系着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各学院要以校长奖学金评定和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开答辩会、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宣讲活动,引领广大学生健康成长。
校长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联系提出。
联系人:张伟
电话:025-58731436
办公地点:行政楼204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2020-2021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4:2020-2021学年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