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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1年03月22日    作者:     发布 : 吴樟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1〕5号)精神,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推荐名额

(一)本科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名额,环科院省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1人,优秀毕业生1人。

(二)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由各学院在2019-2020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见附件3)中择优推荐。其中,龙山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推荐2个班,其他学院推荐1个班。

(三)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5人,“优秀毕业生”3人;先进班集体1个。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由各学院在2019-2020学年校研究生先进班级中推荐1个。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本专业排名前5%;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3.“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4.“先进班集体”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并严格参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和推荐,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对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支撑材料严格审核(复印件学院留存备查),保证质量。推荐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时作为“三好学生”推荐或作为“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由学院自定。

(二)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拟推荐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

(三)本科生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采取等额推荐评选的办法;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先进集体采用差额评选的办法,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根据评比条件和下达的指标(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13人,先进集体9个)进行评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由材料评审产生;省级先进集体评选由材料评审和现场展示产生,具体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四)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具体评审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确定。

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报材料

1.推荐表。附件1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控制在300-500字。

2.推荐人事迹材料。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需附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师长点评和生活照四个部分。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等。个人事迹:1500-2000字,以第三人称行文;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全面、详细地展示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活动等各方面的优异表现。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述。生活照:个人近期生活照,人的脸部清晰,仪态自然大方(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申报材料

1.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控制在300-500字。

2.推荐班级事迹材料。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需另附班级事迹材料,包括班级简介、班级事迹(正文)、师长点评和班级集体照四个部分。班级简介:150字以内,包括班级整体构成及曾获各类奖项。班级事迹:1500-2000字,以第三人称行文;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全面、详细地展示班级整体学风、班风,各类活动的开展情况,班级成员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以及整个班级在学院乃至全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异表现。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班级先进事迹进行综合评述。班级集体照:班级近期集体照,人的脸部清晰,仪态自然大方(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推荐班级展示材料。各推荐班级还需就班级基本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另附5分钟以内PPT或视频等形式风采展示材料。

(三)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申报材料、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28日前报送。推荐表、汇总表纸质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请通过奥蓝系统报送。本科生材料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冯国昌老师处。研究生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佘正昊老师处。

(四)最终推荐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将名单和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冯国昌,025-58731436

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佘正昊,025-58235175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3:2019-2020学年先进集体获奖名单.docx

附件4.2020年省三好、优干候选人汇总表.xls

附件5.2020年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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