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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教育厅2016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2015年12月16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根据苏教师〔2015〕35号《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6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和苏教师〔2011〕21号《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精神(附件1),我省2016年将选派300名左右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5个左右团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深造。现就我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团队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候选人10名,境外研修时间为12个月。 

(二)团队研修候选名额1个,每个团队3-5人,境外研修时间为6个月。 

(三)学院推荐原则: 

1、对没有海外经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院优先推荐; 

2、对已有海外经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院可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名; 

3、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团队1个,一旦入选,不得放弃;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推荐。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 

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外语要求 

各校推荐人选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3级。 

(四)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 

境外接受高校一般由申请人自行联系,申请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但研修单位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5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2)。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5年度QS学科排名。 

申请人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外方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申请人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五)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见附件3、4,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2份)以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3、《江苏省首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各单位请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4、《推荐表》中第十项“学校推荐意见”内容由推荐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应包括推荐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对推荐人选思想品德、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专业发展潜能的评价,对推荐人选赴境外研修必要性的说明,对推荐人选学成回校后的教学、科研工作要求等。 

(二)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6年1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如外语成绩或邀请函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附件材料可以放宽到2月底报送,其他材料务必于1月12日前报送)。 

联系人:贾玉梅, 联系电话:58731144 , 邮箱:szb@nuist.edu.cn 

人事处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1、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通知和实施办法 

2、2015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3、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 

4、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 

5、2016年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6、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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