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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试讲活动的通知
2015年11月09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的质量,帮助新教师更好地掌握教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校将从本学期开始加强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中的试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讲对象 

计划于2015年12月接受主讲资格考评的新教师。 

二、组织与安排 

试讲活动分三轮进行,依次是小组合作试讲、导师指导试讲、集体考评试讲。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新教师主讲资格培训与考评办法(试行)》中关于主讲资格考评院级试讲的要求取消。 

1、小组合作试讲 

新教师根据试讲安排表(附件)的分配,组成合作学习小组,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11月20日前,以小组为单位,向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预约明德楼N405录播教室,开展首轮每人15分钟的微课教学实训。每位教师自由选取教学内容并撰写15分钟的课程教案,制作相应的教学PPT。试讲后,小组成员合作研修,对各自的教学设计和课堂表现进行讨论。活动全程摄制录像,供教师之后自行观看学习。 

2、导师指导试讲 

12月4日前,新教师在首轮试讲与讨论的基础上,自主研修教学设计相关理论知识,熟悉教学设计各环节,观摩有经验教师的课堂教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完善第一轮试讲的教学设计、课程教案和PPT,再以小组为单位,预约明德楼N405录播教室,开展第二轮微课教学实训。本轮试讲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邀请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参与点评。活动全程摄制录像。 

3、集体考评试讲 

12月底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全体新教师开展主讲教师资格集体考评试讲,成立校级专家评审小组,对每位教师的试讲进行考核评定。本次试讲内容不得与前两次重复。 

三、相关要求 

1、首轮试讲和第二轮试讲的时间一经确定,请组长及时填写试讲安排表(附件)发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 

2、每轮试讲结束后3天内,请组长提醒组员及时将课程教案和PPT发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 

3、新教师要完成试讲活动的所有任务并通过最后的考评试讲,否则无法取得主讲教师资格,需继续接受下一轮培训与考评。 

四、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陈娟, 地点:行政楼532, 办公电话:58699844,邮箱:cfd@nuist.edu.cn;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琴, 办公电话:58731248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新教师试讲安排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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