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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授二级岗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8日    作者: 人事处    发布 : 环科院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今年将继续开展省属本科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我校晋升教授二级岗申报、推荐评审工作说明如下。 

一、推荐评审条件

1、申报人员应聘任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至2017年底);

2、新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规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进行推荐。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管干部由学校党委推荐,省委组织部进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资格认定,不参加此次推荐评审。

二、推荐评审名额

根据我校现有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现状、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限额要求,同时结合教育厅“要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我校此次推荐评审名额不超过10人。

三、推荐评审程序

1、个人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附件2)、《江苏省高校新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名册》(附件3)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岗位聘用目标任务书》(附件4),学科按附件3《学科分类》规范名称填写,所在学院审查,同时出具推荐意见,学校评议推荐、公示;

2、学校将拟推荐人选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进行程序性审核汇总;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核准。

四、考核与聘用管理

1、经核准的二级岗位人选,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学校将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

2、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考核办法、要求,对二级岗位人选实行严格考核、动态管理。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科研成果、重大项目、创新创造为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3、二级岗位人选实行聘期管理,每个聘期为4年,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合格的,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可续聘;不合格的,按政策规定转聘、低聘或解聘。

五、有关要求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9月20日下班前将附件2:《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单独装订,同时提供电子版及2寸电子版照片);附件3:《江苏省高校新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名册》(汇总表);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岗位聘用目标任务书》,其中任务书需填写学院推荐意见,上述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申报表、任务书、汇总表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zb@nuist.edu.cn

2、根据上报省材料要求,需提供反映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

3、申报材料一人一袋,袋面粘贴内附材料目录,并注明单位和姓名。

联系人:孙加兴,贾玉梅,电话:025-58731144。

附件1: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表

附件3:江苏省高校新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名册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岗位聘用目标任务书

附件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管理流程

人事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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