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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9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各学院及培养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7﹞5号),现就我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 

三、考核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院聘请5名以上校内外(校外专家至少1-2名)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认真做好培养对象考核评议工作,给出考核结果建议等次,参会专家需在考核表最后一页签名。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其他省级人才工程。 

四、材料要求 

1、《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 

2、《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培养期内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件材料经院部审核,加盖学院盖章,与考核表一起胶装成册。考核表最后一页需有专家签名。 

3、《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3)。汇报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材料要求:以上材料1-3,纸质版各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bsh@nuist.edu.cn。 

请于2017年6月26日前报送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20室),联系人:刘岳红,电话:587311027,邮箱:bsh@nuist.edu.cn。 

附件1:2014年入选青蓝工程人员名单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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