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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经费匹配管理办法
2012年02月19日    作者:     发布 :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争取承担高级别的科研项目,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提高我校的科研综合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1、匹配科研经费的项目是指我校科研人员以主持和主要参加者身份承担的国家级项目(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和省部级项目,以及上级部门下达项目时明确规定要求匹配经费的项目,其它科研项目暂不匹配科研经费。

2、匹配的科研经费由学校列入当年的经费预算。

3、匹配科研经费的标准:

①国家级科研项目按实到的科研经费匹配30%

②省部级科研项目按实到的科研经费匹配15%

③按上级部门下达项目时要求匹配的经费数匹配。

4、项目的硬件购置费和拨出的协作费不计入匹配经费的基数。

5、匹配科研经费的项目认定:

由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项目申请书和项目批准书),交项目承担者所在系统一报科研开发处,以当年实际到帐经费数为准,经科研开发处审核后予以匹配。

6、匹配经费的使用:

①匹配的经费拨入匹配科研项目的经费中合并使用;

②匹配的经费不参加提取科研津贴、管理费以及项目的完成奖、节约奖和不发放立项奖;

③匹配经费的使用按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的由科研开发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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