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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科院2015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30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2015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将本年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2015年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应用型),并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被正常录取并取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推荐免试研究生。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二、  工作要求

1、学院要广泛宣传,将此项工作告知每一位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请;

2、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学院成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

三、   评比办法

1、根据学生全国统考的各科考试分数的累加总分统计排序,相应累加分位于前5%,且本科期间在科技创新或知识技能竞赛等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或科研成绩突出,评定为特等奖;相应累加分位于前4%,且复试成绩为优秀者,评定为一等奖学金;相应累加总分位于前10%,且复试成绩为优秀或良好者,评定为二等奖学金。

2、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申请特等奖学金。

四、  时间安排

1331日下午4点钟之前将纸质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提交至环科院学办申老师处,申请表内应详细说明本科期间的综合表现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739159579@qq.com

241日前,学生办公室组织初审提出建议奖励名单,提交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审议、公示。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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