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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2日    作者: 研究生院    发布 : 环科院    

各相关学位点所在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研院发[2018]19号)的要求,现就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质量原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是学位论文撰写的基础,决定着论文的研究方向和质量。研究生及其导师应对选题及前期准备工作有充分的讨论和评估,专家考核小组应认真负责、充分论证、严格把关。

2.创新原则。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创造性成果的集中体现,开题论证时应立足于科学前沿,围绕重要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要求研究生开展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突出创新性。

3.可行性原则。开题论证要考虑从题目大小和难度、研究基础、研究条件、拟解决问题、技术路线等方面进行,防止达不到预期目标。

二、开题对象

2019级“两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涉及相关专业有:翻译、会计、应用统计、法律(法学)、汉语国际教育、农业(全日制)。特殊情况需推迟者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的下一个培养环节(中期考核)。

三、开题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开题工作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在12月30号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位点所在学院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下载并在导师指导下填写《研究生/留学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见附件1、附件2)。

2.学位点所在学院统筹安排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组成开题报告指导小组(硕士生开题指导小组由3-5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提前填写《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3),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位点开题安排进行督查。

3.开题报告应在校内公开进行(涉·密论文除外),应提前三天在学院网站公告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信息,鼓励相关或相近专业老师和学生参加。

4.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查评议,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对开题报告进行完善,将完善后的开题报告交导师审阅。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根据报告情况填写评审意见,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开题报告申请”与“学历生开题报告结果录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开题报告申请)。

5.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学生提交的开题信息并汇总,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签章上报到研究生院。

五、材料报送

1.开题报告前一周,各学院将《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及开题时间、地点等信息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抽查。

2.2020年10月10日16:00前,各学院须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纸质稿2份至研究生院盖章)、《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稿各1份),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3.联系地址:行政楼315,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8731202,E-mail:zjuhuang@163.com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日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doc

附件2:留学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doc

附件3: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4: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1).xls

附件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研发〔2018〕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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