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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2021年03月24日    作者:     发布 : 杨荣敏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关于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学院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名额

        1.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关于确定参加复试人员的基本要求、原则和方法,确定我院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各专业复试名额如下表:

专业

招生计划

复试名额

合计

推免生

统考生

专项计划

合计

一志愿考生

调剂生

复试比例

环境科学与工程

36

6

30

0

39

39

0

11.3,线上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80

0

79

1

92

92

0

根据生源情况,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线上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

2

0

2

0

2

2

0

11.3,线上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无锡研究生院

30

0

30

0

75

0

75

调剂复试比例12.5

       2.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直接到学院领取。具体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2.学院成立复试命题专家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参与复试命题工作。

       3.学院成立复试考核专家小组,负责面试及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考核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

       4.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具体负责面试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等。

       5.根据本院各专业考生数量的情况,“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成立两个面试专家组;“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专业成立四个面试专家组。

       6.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复试记录由学院保存到考生毕业。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以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到我校现场参加复试。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请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包含苏康码申领、健康申报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打印并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于资格审查时交与审查老师存档。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不得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须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将本人信息于3月25日前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58731201)。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须签署《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考生承诺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4.校外考生须从学校东苑南门入校,考生应于复试当天提前至少45分钟在校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并凭行程码、苏康码、准考证、身份证入校。体温低于37.3℃、苏康码为绿色的考生可进入校园。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园。体温多次复查后依然不正常,考生可主动放弃复试,也可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隔离考场复试。

       5.考生入场和散场时人与人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考试过程中,正常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1年3月27日(周六)上午8:30—11:30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科一号楼N201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

       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如果考生材料缺失,要求本人上传书面承诺,承诺在复试后一周内补齐资格审查材料,否则查实后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表》(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方式详见校研究生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附件5);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8)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9)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10)复试费80元,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于2021年3月25日16:00前支付;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12)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于2021年3月24日8:00—25日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登录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3.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外语听力(满分30分),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

(1)外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参加考试,另需自备无线耳机(收音频率为“调频75兆赫”,我校不提供无线耳机)。于2021年3月27日下午13:10到明德楼N307、明德楼N308、明德楼N311参加外语听力考试,听力测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听力测试结束发放复试笔试试题及答题纸,复试笔试开始。(试卷收发过程中,不允许考生离开座位或上厕所)。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按照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专业课笔试科目均为《环境监测》,考试大纲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见我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2)综合面试(含口语测试)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2021年3月28日(周日)上午8:10前到学科一号楼N201候考。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分为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部分,其中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

        综合面试方式为现场抽题回答和面试专家现场提问。该面试现场评分,评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复试的要求及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复试通知书。

四、生源调剂

       我院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700)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信息参考我院网站及“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

       调剂复试具体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为准。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1.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考生综合成绩为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者,排序优先考虑顺序依次为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中英语和数学科目的累加成绩、数学科目的成绩。

       3.报考“单考”、“少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4.体格检查安排在拟录取结束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者。

       6.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将完整的本人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7.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待审查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考生占用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等)放弃入学资格。

       8.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保留学籍政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推免生中的支教团考生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学籍。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学籍,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在2021年5月30日前提交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

七、其它

        1.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本细则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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