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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2009年07月20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开放旨在提高实验室场地、设施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实验中心的职能,为培养创新人才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供重要场所。以达到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培养面向21世纪化学人才的目的。

 一、实验室开放对象
    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学生。
    2.本校其他院系相关专业学生。
    3.对校内外各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教师。
    4.高中学生。参加高中学生化学夏令营的学生,参加全国高中化学冬令营的选手。
 二、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
    1.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各实验室主任负责相关学科实验室的开放工作,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的管理;负责开放实验项目审查、学生的管理、开放实验室的管理。
    2.开放实验题目要登记、备案。
    3.进实验室的学生要签到。
    4.实验室开放期间,实验室有专人负责。
    5.开放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6.开放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把所有仪器、物品等恢复原状。
三、开放实验内容包括:
    1. 实验室安排的实验题目。
    2.学生自带的实验题目,需经主管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3.大型实验和探索性实验,要先填好开放实验申请表,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核查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开放费用
    1.本院学生利用开放时间做实验,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收费用。
    2.其他人员做实验,按实验成本收费。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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