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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9月01日    作者:     发布 : 薛婷婷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长:乐旭、陈一虹

副组长:蔡炜、秦书乐

 员:黄潇、许正文、孙明洋、李振炫、金建炳(教师代表)、李阳(监督人员)

 书:薛婷婷

2.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序号

姓名

职称

学科

备注

1

乐旭

教授

环境科学与工程

组长

2

蔡炜

副研究员

环境科学与工程

副组长

3

徐德福

教授

环境科学与工程

组员

4

杨洋

教授

环境科学与工程

组员

5

许正文

副教授

环境科学与工程

组员

6

孙明洋

副教授

环境生态工程

组员

7

李振炫

副教授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组员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科点建设以及2023级各专业学生数量占比情况,将学校给予的推荐名额(31人)分配如下:



专业

推荐人数

大气科学(大气环境)

15

环境工程

7

环境科学

4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3

环境生态工程

2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202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学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或补考记录。

(四)前三年必修课(按课程首考成绩计算,不含体育)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列年级前40%;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每学年位列专业前50%。

(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500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或TEEP)6.5分及以上(其中听、说、读、写四个单项分数5.5分及以上),或者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 前三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正考成绩、不含体育)+各类加分(符合学校通知文件《推免加分细则》附件1规定的加分)

五、排名办法

根据申请学生综合成绩进行分专业排名。在最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逐一比对,直至有差别为止。

六、工作程序

1.符合学校规定的推免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将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名)等,注意:根据推荐加分细则,学生在某一方面成果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每一类型只提供最高等级的材料即可),于9月2日16:00前交至学科1号楼C206薛老师处。凡联合发表的论文,学生须提供联合发表作者签名的书面说明书,客观陈述其在论文中的实际贡献。未按要求提交书面说明书的,应不予受理。凡申请体育加分的,需自行前往体育部(体育馆109,乔老师)办理认定,认定结果随材料一并提交。

2.对于符合推荐条件但自愿放弃免试推荐者,需于9月3日16:00点提交《关于自愿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声明》(附件3至学科1号楼C206薛老师处由学院留存,过期不交视为自愿放弃。

3.9月8日前,学院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审核、成果鉴定、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鉴定等事项,对申请学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拟推荐名单,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含候补名单)、《学生推免加分成果审核鉴定情况一览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等报教务处。

七、其他事项(含申诉渠道)

(一)推免生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各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推免生可参加多个招生单位的复试考核,但只能接受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等事项,逾期未完成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二)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在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者。

(三)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也不得再申请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院校或用人单位。学生所在学院将被视为未完成推免计划。

(四)符合推荐条件但自愿放弃推荐申请者应提交书面放弃推荐声明,交由学院留存。

(五)推免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推免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师生监督。学生如对推免遴选过程、成绩核算、推荐结果等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材料需写明申诉人姓名、学号、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匿名申诉、超出公示期限的申诉不予受理。

申诉渠道:

电话:025-58731090;

邮箱:hjkxygc-jw@nuist.edu.cn;

地点:学科1号楼C206办公室。

联系人:薛老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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