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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2学期专业劳动实践的通知
2025年03月10日    作者:     发布 : 马力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校发〔2023〕25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级专业劳动实践教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要求

专业劳动实践原则上在第六学期开展,总学时为8学时。

各院系在“专业+劳动”的原则下,以专业劳动实践项目库为基础,设立实习实训、专业服务或创新创业活动等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建立专业劳动实践教学计划,在“劳动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填报并组织开课。

根据专业劳动实践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客观评价标准,重在记录和考查实际劳动过程、专业技能应用和价值体认情况等。通过全面客观记录劳动过程和结果、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进行客观评价。

原则上每年5月中旬结束课程,不设补考。本年度未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应根据相关规定于次年重修。

授课教师、学生须保留好教学材料、考核材料、活动图片和视频等,课程结束后上传系统。

二、项目填报要求

1、专业劳动实践项目由各学院指定的负责人填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

各学院应落实专业劳动实践课程的负责人,制定专业劳动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开课。专业劳动实践的教学计划分专业建立,注意其与现有实践课程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理论及实践环节形成数据和效果联动,更好地达成劳动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2、项目填报及审核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30日。

3、在“劳动教育管理系统”内填报,填报路径:融合门户-“信息门户”搜索“劳动教育”。

4、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将需要重修的学生名单通知各学院,该部分学生与本专业2022级学生一起上课,请学院将开课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各角色使用方法,详见“劳动教育管理平台用户手册”(附件2、3、4)

学生如有问题,可与学院教学秘书联系;学院填报项目有问题,可与教务处实践科周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8731278;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张老师,QQ号:1215646782。

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pdf

 附件2:学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劳动教育管理平台用户手册.pdf

 附件3:教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劳动教育管理平台用户手册.pdf

 附件4:学院管理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劳动教育管理平台用户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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