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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之后本科教学运行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30日    作者: 教务处    发布 : 环科院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本科教学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现将“五一”假期之后本科教学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恢复线下授课。从5月6日开始,全校本学期的所有课程按照课表排定的时间和地点恢复线下授课。请各学院通知师生务必重新登陆本部教务系统和滨江(南京校区)教务系统核查本人课表,熟悉自己所授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特别是分单/双周安排的课程)。

    2.各任课教师要根据本学期教学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把握教学进度,按时足额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确保授课质量。本学期课程的教学安排全部推后一周,即第17周结课,部分延迟开学期间未开展线上教学、第9-11周暂停的理论课程和实验实习类课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授课和补课计划,在18周之前完成全部教学任务。

    3.在教室上课期间,提倡师生继续佩戴口罩,要适当合理分散就坐,继续执行现有的上午第3-4节课按楼层错时错峰下课制度,即第1-2层楼:上下课时间10:10-11:35,课间不休息;第3-4层楼:上下课时间10:10-11:50;第5层楼及以上:上下课时间10:10-12:05,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间的休息时间。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恢复线下授课后本科教学运行工作,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教学秩序检查活动,全面了解课堂教学情况,维护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5.请有关部门继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工作,为师生课堂教学营造卫生安全环境。


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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