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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长望实验班”导师调整和增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1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5级“长望实验班”学生的导师配备,加强“长望实验班”导师队伍建设,现就开展2017年度大气科学“长望实验班”导师调整和增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有“长望实验班”导师的调整工作 

1.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指导“长望实验班”学生的现有导师(名单见附件1),可由本人提出退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2.“长望实验班”学生入选高层次气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后,根据学校《高层次气象创新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本科第四年由硕士阶段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原导师与学生的合作关系自然终止。 

二、2017年度“长望实验班”导师的增补工作 

1.申请范围:大气科学类专业的专(兼)职教授、副教授。 

2.申请条件: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研)的教授或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培养工程并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研)的副教授,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学术道德,精力充沛,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3.增补程序 

(1)本人申请。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物理学院和应用气象学院等气象类学院的教师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长望实验班”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单位的教师可根据研究方向,选择上述学院中的一个学院进行申报。 

(2)学院审核。相关学院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名单填入《2017年度“长望实验班”增补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3)。 

(3)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时间安排 

(1)本通知发出后,请各有关学院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提醒教师按时提交材料。 

(2)气象类学院认真审核教师的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4月19日之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收齐后报至教务处。 

三、导师工作职责 

1.根据大气科学“长望实验班”培养方案,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和学生实际,指导学生共同确定每学期修读课程计划。 

2.科学制定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训练实施方案,通过参加导师课题、学科竞赛、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社会调研等形式提高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全面负责“长望实验班”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做好学生论文的选题,加强过程指导,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掌握学业进展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学业和科研训练进展情况加以完善和调整,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四、导师的考核与待遇 

1.“长望实验班”导师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大气科学类专业学院组成考核组,根据学生评价导师的情况以及学生研究性学习所记载的内容等进行。对不合格的导师取消其指导资格,并视情况扣发直至取消在岗期间的津贴。 

2.导师工作量按30标准课时/每生每学期计入本科教学工作量。 

附件: 

1.“长望实验班”现有导师名单 

2.“长望实验班”导师资格申请表 

3. 2017年度“长望实验班”增补导师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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