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6〕4号),进一步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1. 请2016年3月底接到
“2016年3月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反馈”的学院及单位根据整改建议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5月31日前反馈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
请各学院(单位)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按期每月开展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研究生机房、实验用品仓库进行安全自查,进一步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责任、措施、监管、人员、预案“五落实”,以“零泄露、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确保安全责任全覆盖,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并请各学院(单位)将2016年第二季度“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季度报表”经主要行政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6年7月1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625室),电子版发至sgk@nuist.edu.cn。
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6月下旬会同保卫处、科技处、社科处、总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对相关实验室进行本学期的全面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单位自查情况季度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