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16
广大教职工:
为了方便校内教职员工医药费报销,减少报销环节,优化报销手续,经财务处、总务处协商,决定自2016年5月13日(本周五)开始为教职工医药费报销提供“一站式”服务,财务处将派会计人员到校综合门诊部对医药费报销进行现场审核,避免报销人员往返奔波,请相互转告。原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不变,市区离退休教职工原报销方式不变。
特此通知
财务处 总务处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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