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会 -> 正文

关于调整我校老职工租金补贴比例、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和发放方式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26

 

全校各单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调整在宁省级机关新老职工住房补贴政策的通知》(苏事管〔2016〕7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 

从2017年6月起,全校老职工租金补贴和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进行调整,同时补发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比例差额。其中老职工租金补贴比例由15%调整到20%,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比例由22%调整到24%。 

从2017年6月起,新职工(1998年12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逐月住房补贴发放方式由专户存储调整为随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 

重要提醒:请有购房贷款的教职工注意每月银行还款是否足额,特别是使用住房补贴进行逐月还贷的新职工及时变更还贷方式,以防影响信用记录。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