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评审,江苏省教育厅公示、教师高级职称评委会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下列85位同志已具备如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教授(25人)
罗小三、王 丹、张渊智、刘 超、张 杰、张耀鸿、毛龙江、鲍艳松、李煜斌、
管海燕、盖鑫磊、于江华、胡建林、祝善友、苏 静、刘光灿、张开华、闫胜业、
万发雨、王金伟、孙少勤、冯寿波、汪 徽、阮礼荣、李 燕
二、副教授(50人)
赵海坤、段明铿、刘 鹏、王 慧、李 平、黄利东、王 琳、安俊琳、陈 魁、
赵 君、蒲 阳、范晓梅、许正文、徐 静、黎飞虎、熊萍萍、徐玮玮、仲 坤、
李蓓蓓、郑柏超、孙玉宝、王婷婷、陈金立、张秀再、何 军、周晓彦、付章杰、
夏志华、孙亚杰、郭 萍、崔萌萌、盛济川、单海燕、蔡 玫、周 锦、吉 敏、
郭 翔、卢愿清、蒋明敏、夏玉玲、方 艳、张岚岚、胡茶娟、杨飞飞、吴姜月、
朱玉霞、徐意坤、官琳琳、方忠进、单慧琳
三、研究员(2人)
曾 刚、郝 璐
四、高级实验师(3人)
孙 宁、徐 伟、顾 伟
五、教育管理系列(4人)
研究员:李 健
副研究员:李 萍、万丽华、张林英
六、学生思政系列(1人)
思政副教授:李沛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科学的聘任管理,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双方职责、权利一致及评聘分开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省人社厅审核、省教育厅发资格批文后,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发文予以聘任,并兑现相关待遇。请上述人员于9月30日前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510室)签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高级职称聘任合同书》,并交一张小二寸免冠近照,背面注明学校姓名。联系人:孙加兴,联系电话:58731144。
人事处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