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事 -> 正文

关于2016上半年职称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12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类型 

(1)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聘任;今年学校对于破格申报正高及海外指标的政策有所调整,详见附件11、12; 

(2)教育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级职称的申报推荐; 

(3)图书资料、卫生、会计、工程、档案、出版等教师外其他系列高、中级职称的申报推荐; 

(4)同级转评上述系列职称。 

二、关于评审条件 

(1)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严格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教授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及《关于校教师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条件的补充规定》、《关于调整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国际化要求的通知》、《关于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补充通知》、《关于修订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通知》(见附件11)、《关于修订海外引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见附件12)执行。 

(2)实验系列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按条件非实验岗位、无实验课程教学的实验人员不得申报。 

(3)教育管理、学生思想政治系列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执行。 

(4)图书资料、卫生、会计、工程、档案、出版等教师外其他系列高、中级职务聘任,按省里各有关厅局的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教师(含实验)、教管思政系列资格条件见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其他系列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师资办工作用表下载)。 

三、关于申报工作安排 

(1)报名工作:2016年1月上旬,人事处向各学院下发《 2016年上半年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聘工作通知》。个人填写报名表,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szb@nuist.edu.cn),上述附件1、2纸质版盖章后在1月16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304室)。请各院部严格初审审查制度,教学业绩由学院教学秘书审核,科研业绩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名不予呈报; 

(2)同行专家鉴定工作:2016年2月25前(开学第一周内),申报教师(实验)、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完成填报《高校同行专家代表作鉴定表》(见附件3),各单位统一将同行专家鉴定的论文等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论文代表作送审材料的具体要求。2016年拟申报职称且申请延用2015年鉴定结果的教师,由各院部统一提供名单及申请报告;当年申请外审的,不得再使用去年的外审鉴定结果;(海指正高及破格正高申报人员外审鉴定材料调整为5份,海指副高及破格副高为3份) 

(3)申报材料审核工作:2016年3月9日前,各院部将申报人评审表(纸质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业绩情况简表(纸质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送教务、科研、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审核盖章(见附件4、5)。 

职能部门提醒:只有科技论文查新报告信息和通过审核的成果信息才可以填报,否则不予认可。请各申报人于2月底前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项目和成果,以便科技/社科处进行业绩审核; 

(4)教师业绩查新工作:2016年2月22日-3月上旬,各院部申报人员在评审表(见附件4)中填写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前的论文,图书馆科技查新站提供申报人以下指标的查新报告: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的SCI(E)/SSCI收录数,ESI学科列入地球科学(Geosciences)、工程学(Engineering)、环境科学与生态学(Environment / Ecology)、计算机科学(Computer Science)4类学科期刊列表发表论文数、发表论文的SCI(E)/SSCI他引次数。 

职能部门提醒: 2016年申报人员查新流程为:人事处审核“任现职时间”—>科技处、社科处在科技系统审核教师任现职以后发表论文清单—>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盖章,教师个人携带论文清单(包括论文清单电子版)到图书馆科技查新站查新,并提交“查新报告”—>科技处、社科处根据查新报告汇总审核论文成果业绩。 

四、关于申报材料要求 

(1)单位报送材料要求:院部将申报人材料(评审表、业绩简表、答辩表等具体要求见附件)、单位评审推荐工作报告、教学科研考核小组、院部审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院部审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原则上要求80%以上具有正高职称)。院部审核推荐小组成员报人事处审核后公布。院部制定的审核推荐办法,必须公开并报人事处备案。上述材料于3月下旬前报人事处; 

(2)个人申报材料要求:除《评审表》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专任教师(含实验)、教管思政系列副高级申报人员论文论著代表作可提供复印件),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凡复印件均须经单位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要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正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10种,副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8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得超过5种。海外人员需提供国外博士学位证书、教育部认证及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三年内有效);教学型教师需单独提供申报教学型评审申请和学院批示;申报副教授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证明材料。 

(3)图书资料、卫生、会计、工程、档案、出版等教师外其他系列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各单位参照上述要求审核,申报人通过单位民意测验及业务、科研考核后,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评审材料按照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准备,于3月9日前报人事处,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相应归口部门评审。 

五、关于业绩审核安排 

3月底前完成2016年教师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教学、科研业绩审核,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简表各2份,一份送教务处审核教学业绩,一份按文理科分别送科技处、社科处审核科研业绩,教师系列人员名单送一份给研究生院审核指导研究生情况。要求所有申报人于2月29日之前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项目和成果,以便科技处/社科处进行业绩审核。已经填表的但未通过科研系统审核的论文提供原件(SCI、EI等需提供检索证明)到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未录入科研系统的项目和成果原则上不予审核认定,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关于业绩复核安排 

4月上旬前完成2016年教师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教学、科研业绩复核工作。根据各职能部门对高级职称教学、科研业绩审核情况,各相关申报人核对信息,对于审核意见无异议签名确认。如有异议,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至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带上评审表和业绩汇总表),新增的审核业绩必须由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确认。业绩情况复核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在复核工作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材料增补,并确认签名。复核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受教师申报材料的增补。 

七、学校教师高级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4月中旬,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校职称评审聘任工作。人事处测算当年教师所有系列的高级职称指标计划,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会议下达并公布教师所有系列的各院系单位当年可使用的高职岗位数、评聘程序及评聘办法。 

八、学院教师高级职称审核推荐会议 

4月下旬,各院部根据学校下达的高职岗位数,开展本单位的职称审核推荐工作。各院部展示应聘人员材料;思想政治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进行考核;科研业绩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科研业绩进行考核;各院部组织民意测验;公示上述考核及测验结果。院部审核推荐小组根据考核测评情况及学院教学、科研评议组评议意见,对应聘教师高级职务岗位的人员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并排序上报校学科评议组和高聘委审定;综合推荐结果上报前须进行公示。 

(1)材料公示与展览:各院部到人事处领取教学、科研等审核结论,将申报人评审表、业绩情况简表及其他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览2-3天; 

(2)民意测验:各院部对申报人组织民意测验(参加人数不少于15人,参加人员签名名单院部备案); 

(3)教学、科研考核:各院部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科研业绩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具备高级职称,且人数不少于7人); 

(4)院部审核推荐:院部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组织述职和面试答辩,并进行院部审核推荐; 

4月下旬各院部将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的评审表(领取的原表2份)和签名确认的业绩汇总表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请各院部做好院部排序审核推荐会工作,按计划4月下旬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送推荐排序报告及所有申报材料(一人一份档案袋,贴上目录清单,(修改后的评审表3份、业绩简表2份、答辩表1份等材料)。 

九、学校教师高级职称学科评议组会议 

5月上中旬,学校组织召开各系列学科评议组,教师系列申报正高职称人员(含破格或海外指标申报)、破格申报副高职称人员;教管、思政系列申报高级所有人员进行学科组面试答辩,校学科评议组向校高评委推荐通过评议会人员的名单。 

十、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聘任委员会会议 

5月下旬,学校召开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聘任委员会会议,审核评议并投票决定拟聘任人员名单。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告公布教师职务拟聘任名单及其他各类评审人员拟推荐上报名单。学校向上级部门报送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通过后,学校发文聘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证书。 

十一、关于评审费 

各单位在2016年2月底前至校财务处缴纳评审费,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评审系列

职称级别

外审费

校内评审费

上级评审费(此项通过校内评审推荐后缴纳)

合计

教师(实验)

正高

1500

400

-

1900

海指正高

1500

400

-

1900

海指(含破格)副高

1500

400

-

1900

副高

1000

400

-

1400

教管思政

正高

1500

400

-

1900

副高

1000

400

-

1400

其他系列高级

-

400

500

900

其他系列中级

-

200

300

500

 注:因各高校外审费用标准提高,2016年外审费调整为500元/份(海外指标送审5份(按3份收取费用),海外指标副高和破格副高送审3份);其他系列评审费,根据各厅局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十二、评审工作流程简介:

 

2016年1月5-16日

发布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提交报名表和汇总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1月17日—2月25日

单位集中整理、审核并报人事处拟送同行专家鉴定的申报材料。

2月25日—3月下旬

人事处完成同行专家鉴定材料送审;

职能部门审核教学、科研等申报材料。

4月上旬

人事处及职能部门完成所有申报人员工作推荐材料复核工作。

4月中旬

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

4月中下旬

返还教学、科研等审核结论至各院部;

各院部开展本单位的职称审核推荐工作。

4月底前

人事处接收各院部评审推荐材料。

5月上中旬

召开校学科评议组会议;

人事处整理校学科评议组推荐材料;

召开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

5月下旬

公示教师职务试点聘任各类名单及推荐评审人员各类名单;

学校向上级部门报送材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1、《报名表》 

2、《基本情况汇总表》(含教师(实验)、教管、思政及教师外其他系列) 

3、《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及报送材料要求 

4、《评审表》04-1、教师(实验) 

04-2、教管、思政 

04-3、其他系列 

5、05-1、《教师(实验)高级职称情况简表》 

05-2、《教管、思政高级职称情况简表》 

05-3、教师(实验)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05-4、教管、思政报送材料目录清单 

6、《面试答辩表》(院部与学校) 

7、《破格聘任人员情况表》 

8、江苏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9、艺术、教管、思政学科教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补充要求 

10、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附录 

11、关于修订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12、关于修订海外引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