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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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立项管理的通知(2017年4月批次)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人发2014[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学校人才引进协议签署内容,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和人事处审核,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给予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间引进的青年教师申请的人才启动经费立项,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一、立项要求 

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合理使用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表的论文请标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英文标注:The Startup Foundation for Introducing Talent of NUIST。 

二、经费拨付 

人才启动经费通过学校财务处单独立项至个人。经费立项周期通常为3年,原则上按照30%、40%、30%的比例分3批拨付。当年实际下拨经费数和项目编号等信息可通过学校财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其他关于经费使用等问题请查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工作流程》(附件2) 

三、考核管理 

学校将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和考核,项目周期期满后,需提交结题评估表,具体实施细则人事处、高层次专家联络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科联系,联系人:刘岳红,联系电话:025-58731027。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立项名单(2017年4月批次)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工作流程

人事处、高层次专家联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