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2015年开始增设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科学奖),青年科学奖授予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候选人应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潜心科学研究,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每年授奖名额不超过10名。
提名要求
1、3名以上院士可联名提名1位相同一级学科的青年科学奖候选人,且两院院士需在高校工作。
2、提名人本年度只可提名推荐一次,不可重复提名。
3、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基本情况应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中青年科学奖被提名人的条件。
4、请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提名推荐书》(附件2)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推荐书。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
请我校拟被提名人于4月22日前将推荐书反馈至科技处成果办,以便向教育部索取网络推荐登录信息,完成后续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58699765
邮 箱:cgb@nuist.edu.cn
附件:
1、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提名推荐书
科学技术处
201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