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特在新生中设立研究生助学金。具体评审办法如下:
一、 参评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应用型),并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被正常录取并取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 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本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特等奖设1名,奖金5000元/人;一等奖设新生总数的3%,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设新生总数的8%,奖金1000元/人。总资助学生的比例约占新生总数的15%。
三、 评审和发放
1. 评审时间:硕士生新生报到后一个月之内。
2. 评审程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新生奖学金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根据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评定,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1) 根据学生参加全国统考的各科考试分数的累加总分统计排序,相应累加分位于前3%,复试成绩为优秀者,且本科期间在科技创新或知识技能竞赛等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或科研成绩突出,评定为特等奖;相应累加分位于前3%,复试成绩为优秀者,评定为一等奖学金;相应累加总分位于前15%,且复试成绩为优秀或良好者,评定为二等奖学金。
(2) 本奖学金获得者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最终由学院发文确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3. 奖学金发放: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生新生奖学金实行一次性发放。
四、 本办法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