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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
2019年05月29日    作者: 陆勇    发布 : 研究生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我校原有的工程硕士领域对应调整为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资源与环境(0861)等3个专业学位类别。    

      日前,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下发了《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9〕16号),向各培养单位征集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设置可参考《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与原工程硕士领域对应关系表》(附件3)进行设置,也可根据学科特色、学科发展需要,修改或增加新的领域名称,专业领域所涉及的研究范围不易过窄。    

      二、请各相关学院根据所获得的工程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填写《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附件4)。并于2019年5月31日中午前,将建议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学科处邮箱(xkb@nuist.edu.cn)。    

联系人:郭岩、陆勇;联系电话:58699874、58731150。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    

附件2:关于报送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9〕16号).pdf   

附件3: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与原工程硕士领域对应关系表.doc       

附件4: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设置建议表.xls

学科建设处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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