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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的通知
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2号)》精神,“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此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类别 

此次省重点学科共分为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三个类别。 

(2)申报条件 

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一级学科省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学科原则上为具有学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含支撑学科)、省重点序列学科(含支撑学科)和2015年遴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省重点学科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 

2、申报学科须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各学科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将取消申报资格。《申报表》电子版须于6月26日(周日)晚上21:00前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邮箱xkb@nui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我办将于6月27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各学科在填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联系人:陆勇、郭岩,联系电话:58731150、58699874。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2号)》 

附件2:“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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