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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02月26日    作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发布 : 环科院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实验室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实验室安全工作 

1、 认真进行实验室(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研究生机房)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2、 做好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3、 从购买、存储、使用、危废处置四个环节加强实验室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化学品须经过审批后统一购买,存放在符合要求的试剂柜内(易制爆化学品存放点按公安部门要求配备硬件设施),每次使用规范做好记录台账,危废统一收集处置。 

4、 做好实验室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盛装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的气瓶,须存放在具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监控报警装置的气瓶柜或气瓶室内;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存放在较小密闭空间内时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器;检测报警装置需定期检测保证有效。盛装普通气体气瓶需存放在普通气瓶柜内。 

5、 实验室名称、地点、安全责任人等信息变更的及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安全责任人变动的实验室需重新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 

二、 教学实验室准备工作 

1、 为新学期实验教学开展做好准备工作。做好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检查及维修维护工作,保证配置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符合国家规范。 

2、 提前准备好实验实习所需耗材、软件、资料等。 

3、 做好实验室环境及设备卫生清洁工作,营造良好实验实习环境。 

4、 组织实验课任课教师预约使用实验室,积极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5、 “本部教学计划内实验课程”任课教师预约好实验室后,需按教务处要求及时将实验课表录入“实验室及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内。 

6、 本学期实验室考勤工作将继续正常进行,请各学院、实验中心监督任课教师、学生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教学与教学实验室开放考勤管理办法》(设发〔2016〕5号)进行刷卡考勤。请各实验中心提前做好实验室考勤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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