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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科院关于寒假使用实验室注意事项
2018年01月08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1、实验室使用申请:假期需要做实验的老师,请于1月15日前办理申请手续(递交申请,写明欲使用实验室的房号、使用时间段并签字承担安全责任),签字后交至C106;

2、大型设备的使用:1月15日前和负责相关仪器的实验老师联系预约,并安排实验时间;

3、假期间注意事项:

①实验室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实验过程中注意规范操作,保证自身安全及设备安全;

②实验室内的放射源、气体、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③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④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等电加热设备;

⑤离开实验室时务必保证及时关紧水龙头,切断气源和电器的电源(除使用中的冰箱),关灯,并锁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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