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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4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为加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推进实验室开放的工作,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今年学校继续开展实验室开放项目(以下简称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开放项目所在实验室应具备一定的软、硬件条件,能保证开放项目的正常开展; 

2. 开放项目应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和可考核的项目成果,项目内容有价值、有创意,教师主导类项目应有利于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学生主导类项目应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3. 学生主导类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人数3-5人; 

4.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本年度开放项目验收未通过及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 学生主导类开放项目经费仅限于开放项目所需的耗材费用、图书资料费用;教师主导类开放项目经费仅限于项目所需的耗材费用、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费,不列支其它费用。 

6. 项目周期为两年,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 

7. 具有校级以上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必须组织教师申报开放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将作为实验中心考核依据之一。 

二、 开放项目资助范围 

1. 教师主导类 

(1) 实验教学设备自制(至少满足一门课程需求的多个实验项目); 

(2) 仪器设备自动扫码报修系统(网页及APP,多层级权限,不同标签仪器设备信息反馈至对应层级); 

(3) 仪器设备扫码统计使用率系统(网页及APP,含仪器基本信息、操作步骤提示、注意事项、扫码自动计时等功能); 

(4) 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台账,整改记录系统(网页及APP,针对隐患台账,提交整改结果含照片); 

(5) 仓库进出库自动扫码记录系统(网页及APP); 

(6) 开放实验室自动派位系统(含软硬件); 

(7) 其他有助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及质量的项目。 

2. 学生主导类 

(1) 自主设计开放实验项目,项目内容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 

(2) 开放项目选题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重复。 

三、 开放项目立项数量 

1. 教师主导类:第1至6类中立项10项左右;第7类中立项20项左右; 

2. 学生主导类:共立项40项左右。 

四、 考核要求 

1. 软、硬件成果依据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实际价值等方面进行考核; 

2. 与项目主要内容相关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提交。 

五、 项目经费 

1. 教师主导类开放项目属(1-6)范围的申报经费不超过20000元,属(7)范围的申报经费不超过5000元; 

2. 学生主导类开放项目申报经费不超过3000元; 

3. 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项目申报成功后拨付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 

4. 经费使用需按照申报书预算严格执行。 

六、 申报流程 

1. 各有关单位布置申报工作,组织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学生主导类项目先报项目实施所在实验中心,实验中心对开放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开放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汇总报中心所在单位审核;教师主导类项目直接报所在单位审核。 

2. 单位分管领导对项目的可行性、资助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同意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汇总。于6月23日前将纸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623室,刘老师、王老师,电话:58731517),并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gk@nuist.edu.cn。 

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正式立项的开放项目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七、 其他 

1. 验收结果优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次年申请可优先考虑。 

2. 对于学生主导类开放项目,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发[2012]39号)文件规定,验收合格后给予指导教师16个课时工作量补贴。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教师主导类)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学生主导类)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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