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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16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16]33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6]7号)要求和学校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在近期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的步骤和内容,及时完成本单位负责的相关任务。 

联系单位:财务处(国资办),联系人:安杰,傅中保,电话:58699880,58699855。

附件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资产管理清查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资产管理清查工作小组名单 

财务处(国资办)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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