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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迎接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04月07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超级管理员    

2016年3月1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6]4号),将于今年上半年对包括我校在内的43所高校、中专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验收。考评验收对于促进我校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此次考核评价准备工作涉及到全校所有单位,涵盖了学校资产管理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为了保证准备工作及时、有效推进,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评促改。全面检查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查找和分析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提高全体教职工资产管理意识,夯实国有管理资产基础,规范国有资产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以评促建。结合迎评准备,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绩效管理的思想,结合我校实际,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体系,探索构建科学、合理、可行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效果给予科学评价,使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取得优异成绩。考核成绩不仅关系到我校的外部声誉,而且关系到是否能获得上级主管部门下放部分国有资产管理权限资格。希望在校内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以优异成绩通过省教育厅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验收。 

二、组织机构 

校国资委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并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成立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 

组长:曹广喜 副组长:安杰 

成员:傅中保 李步浩 陆秀娟 李宗锴 付兆锋 徐幸然 张苗苗 陈继珍 董梅香 尹逊震 左 娟 张晓红 王 娟 任艮兰及各资产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31日—4月1日) 

1、召开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委会,就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准备工作进行动员,明确时间安排,进行任务分解。 

2、向全校发布迎评工作通知及工作方案,转发上级文件,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校教职工对此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认识。 

3、明确各单位资产管理自查责任人和联系人,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6年4月1日上报国资办(财务处204室,联系人:傅中保,电话:58699855)。 

(二)资产使用单位自查(4月2日—4月10日) 

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专人对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学习研究《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苏教财[2013]4号),逐项逐条检查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 

2、检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 

3、组织清查本单位因机构调整或人员变动等造成的资产变动或保管人变动情况,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拨并与国资系统进行核对,确保国资系统部门人员、资产存放地、资产保管人等信息准确。 

4、检查本单位使用和保管资产标签粘贴情况,标签脱落的及时到归口部门补打粘贴。 

5、检查本单位资产验收、调拨、调剂、定期资产清查等资产管理情况,收集有关资料备查。 

6、完成本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对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及时报送工作小组办公室(纸质及电子文档)。 

(三)国资办及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自查(4月2日—4月12日) 

财务处(国资办)、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等单位要结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对照《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表》的内容,梳理检查本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整理收集近三年来的考核评价所需相关资料,撰写各自范围内的自查报告,相关资料及自查报告(纸质及电子文档)及时报送财务处(国资办),任务分解如下: 

1、财务处(国资办):建立管理体制及职责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账册完整、账账账卡账物相符、档案完整规范情况;资产统计报告真实完整及时准确等情况;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资产清查有关情况;资产处置、产权核销及账务处理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资产绩效管理情况等有关资料。 

2、总务处: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账册完整、账账账卡账物相符、档案完整规范情况;资产配置科学合理、大型设备购置专家论证及可行性论证情况;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资产清查有关情况;出租出借论证报批、出租出借租金确定及合同签订、租金上缴情况;资产处置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各类资产开放共享及绩效管理情况等有关资料。 

3、设备处: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账册完整、账账账卡账物相符、档案完整规范情况;资产统计报告真实完整及时准确等情况;资产配置科学合理、大型设备购置专家论证及可行性论证情况;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资产清查有关情况;资产处置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各类资产开放共享及绩效管理情况等有关资料。 

4、图书馆: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资产配置科学合理情况;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资产清查有关情况;账册完整、账账账卡账物相符、档案完整规范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有关资料。 

5、校办: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无形资产统计台账及收益情况等有关资料。 

6、科技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无形资产统计台账及收益情况等有关资料。 

7、资产经营总公司: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论证报批,出租出借租金确定及合同签订情况、对外投资产权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租金及投资收益上缴情况等有关资料。 

8、后勤总公司: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论证报批,出租出借租金确定及合同签订情况、对外投资产权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租金及投资收益上缴情况等有关资料。 

9、招标处: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等有关资料。 

(四)整理汇总材料,报送教育厅(4月13日—4月18日) 

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有关材料,完成《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自查自评报告》,报送教育厅。 

(五)迎接教育厅实地考核评价(5月—6月) 

1、校办协调,财务处(国资办)具体落实,做好教育厅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价配合工作。 

2、组织有关单位听取考评专家组反馈考核结果。 

3、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次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要求抓紧、抓实。 

(二)严肃纪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自查情况和存在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反馈。 

(三)统筹协调、分工合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以《实施细则》为指南,确保迎评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 苏教财﹝2016﹞4号 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任务分解表 

财务处(国资办)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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