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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2日    作者:     发布 : 环科院    

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南京市生活垃圾正式进入强制分类时代。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我校的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南京市生活垃圾实施四分类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二、  我校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置布置说明

(一)校内共布置六个四分类垃圾投放点

东苑食堂南侧、硕园5幢东侧、沁园22幢西侧、沁园25幢北侧

沁园40幢西侧、西苑网球场北侧。

(二)外环境路边保留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

(三)每间办公室自行配备分类垃圾收纳箱。

(四)每栋教学楼、办公楼的每层显著位置摆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栋教学楼、办公楼的一楼显著位置摆放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开水间设置茶叶渣收集点。

(五)每个食堂配置可回收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

(六)每栋学生宿舍楼庭院内的垃圾房配置可回收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一楼门厅配置有害垃圾桶。

(七)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在垃圾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指导标示,垃圾分类归集点设置垃圾分类收运服务表。

三、工作分工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宣传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横幅、知识竞赛、宣传栏等宣传教育媒介,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主题党日、团日、班会”等活动,开展大规模地、持续深入的校园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总务处: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校内公共区域垃圾桶配置,分类标识、分类投放点示意图及分类收运服务表的统一张贴;负责监督督促校内各单位垃圾分类;负责分类垃圾清运及台账建立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垃圾分类相关管理部门的对接工作;负责监督校内保洁及清运单位的垃圾清扫及分类清运工作等。

党委宣传部: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多渠道、多方面宣传发动全校师生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报道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宣传、指导、监督和发动学生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校团委:负责宣传和发动学生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推动全校垃圾分类工作。

各学院(处、室):负责宣传发动本单位师生员工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各学院(处、室)管辖的办公室、机房等室内分类垃圾收纳箱的配置;负责各单位楼栋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具体实施和监督落实,配合保洁公司做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等工作。

后勤公司:负责利用食堂电子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负责食堂、学生宿舍及部分楼宇物业的垃圾分类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监管各实验室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垃圾分类是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一项利国利民措施。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请全体师生员工主动学习垃圾分类常识,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自觉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正确投放,为建设美丽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1:生活垃圾分类目录.xlsx

总务处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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