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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11日    作者: 陈娟    发布 :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我校拟聘任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区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具有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有效学历(1982年以后毕业的本科生须取得学士学位);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具备大学普通班毕业学历者,其学历可视同合格学历。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以下人员可免测教育教学能力: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具有博士学位者;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专业须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六)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50周岁者可免考普通话。



(七)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二、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6日—23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手册》(附件1),并请提前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并签名、拍照,以用于报名时上传。



(二)9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申报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等相关工作,组织本单位申请材料上报工作。



(三)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1日。各单位统一报送本单位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所有相关材料和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到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培训科(新行政楼425)进行现场确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培训科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材料袋(一人一用),上贴标准封面(可请学院打印,“人工验核情况”栏请用铅笔填写),并按封面目录要求顺序装入以下材料:



(一)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33mmX48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贴在相片粘贴页(可请学院打印)上。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信息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该项。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不需提供。



(五)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1,及2 - 7中的一项:



1.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审批同意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复印件。



2.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3.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4.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7.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教授、副教授、博士、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可免测。需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证书。)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学院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加盖学院公章。



(七)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按要求粘贴照片并加盖医院公章,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要求医院有明确的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各项结果要有医师签字,最后要有医院明确的体检结论并盖章签字。体检结论三个月内有效。我校指定市区中大医院和中大医院江北分院为定点体检医院(上午9:30前空腹检查),申请人自行携带粘贴了照片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请学院打印)到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须完成所有指定项目,如有漏项,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八)聘用合同制申请教师资格证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



1.经所在单位同意(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

2.学校颁发的聘书及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以上所提及的所有复印材料,请申请人提交原件至学院,学院审核后统一使用A4纸单面复印,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个人,积极组织本学院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娟,李碧兰,办公电话:58699844,办公地点:新行政楼425,电子邮箱:cfd@nuist.edu.cn。为便于申请人咨询交流,请通知每位申请人加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交流”QQ群,群号:752184111。





附件:



附件1. 用户手册V1.0(申请人).docx

附件2. 2019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3. 相关表格.rar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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