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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来校工作人员参加、转移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09日    作者: 人事处    发布 : 环科院    

全校各单位、各位老师: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正在推进中,现就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来校工作人员参加、转移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和申报2014-2016年养老保险基数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新增人员 

新增人员指首次参加工作人员、从外省调入的人员、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人员,核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无误后,请在左下侧本人签字栏签名。信息表为省机关社保中心统一制作,其中的2014年9月人事工资信息为来校时的起薪信息,如2014年9月已参加工作,则为人事处按档案经历测算的模拟工资信息。 

二、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转入人员 

转入人员指在原单位参加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的人员,需联系原参保单位,将有省机关社保中心盖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减少)》纸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供各单位人事秘书,由各单位汇总给人事处劳资科。 

三、养老保险基数核对 

来校当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起薪时的工资标准测算,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12月份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基数核对表发至各单位,通知到本人核对签名。 

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0.6,(见分进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请相关老师查阅附件新增人员和转入人员名单情况,如有出入,请及时联系人事处劳资科。 

2、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周二)16:00。 

3、请相关老师本着对自己退休后养老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信息。对于无正当理由,单位通知不配合来校签名者(请假在外地和出国老师应当配合在扫描件上签名),视为旷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4、联系电话:58731406,联系人:柏老师。 

附件: 

1、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新增人员名单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纸质下发)(填写说明) 

3、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转入人员名单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在职人员减少)》(样表) 

5、基数核对说明及相关工资标准 

人事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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