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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四批“六大人才高峰”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6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各学院(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51号,附件1),江苏省第十四批“六大人才高峰” 选拔推荐工作已展开,现将具体申报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申报项目所属行业积极组织推荐。 

一、申报要求

    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同一学院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每个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及参与项目成员只能选报一项,不能兼报或多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不能通过不同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申报。具体申报范围、类别、条件、资助政策、申报要求等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2017年6月9日前: 

单位推荐:组织申报人填报材料。材料包括: 

1.《“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附件3); 

2.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3.单位对申报人或人才团队的培养计划和支持措施; 

4.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参与过的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曾受到过“六大人才高峰”计划资助的,需提供原资助项目的结项及成果材料; 

7.项目申报人或团队承担的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单位属于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地重大产业发展新平台和载体”的相关证明材料; 

9.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为申报单位引进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10.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的申报项目,需提供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11.单位推荐申报“六大人才高峰”人选公示材料; 

1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1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汇总表》(附件4); 

14.其他有关材料。 

    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合并装订为一册,用于校内评审。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上报材料的电子版。其中,第11、12项材料暂时不需提供,等确定上报后另行通知。 

(二)2017年6月20日前: 

    学校评审推荐: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拟推荐申报人。 

(三)2017年6月23日前: 

    拟推荐申报人提交正式的申报材料:以上1-14项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其中材料1、11、12单独放档案袋内,材料1须提交电子版;2~10、14等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封面(见附件5)。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请于6月23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20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bsh@nuist.edu.cn。联系人:刘岳红,联系电话:58731027。 

附件1:苏人社发〔2017〕151号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 

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 

附件4:“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汇总表 

附件5:“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选培养申报材料封面 

人事处、高层次专家联络办公室 

2017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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