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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1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
2020年11月03日    作者: 马婧雯    发布 : 环科院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编报2021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苏外管〔2020〕323号),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按照“总量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计划

各单位须对使用行政事业经费因公出国团组、人员进行统筹安排,严格按照“因事定人”原则编报本单位因公出国计划,总量不得突破2020年度计划限额。

二、优化因公出国计划,压缩非必要出访团组

加强统筹规划,务求出访布局符合外交方针和我省国际交流合作实际,积极鼓励围绕中央专项工作、重点国别、对非、对拉美、“一带一路”人文交流等五个计划的出访团组。严禁组织以考察为主、无实质内容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团组,切实防止重复、扎堆访问。

三、区别管理,积极鼓励教学科研类人员因公出访

积极鼓励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交流,实行计划报备,区别管理,但团组出访仍需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

四、所有因公出访计划均须纳入编报范围(含各类长期出访)。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2021年拟出访计划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及时汇总上报,不在出访计划内或计划报备内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办理出访手续。

因公出国计划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sk@nuist.edu.cn,纸质版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培训楼S327。联系人:马婧雯,电话:58699852。

因公赴港澳台地区团组计划编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赴港澳台计划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850411@nuist.edu.cn,纸质版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培训楼S329。联系人:李佳祥,电话:58235179。

附件:

附件1 2021年因公出国计划团组(含双跨培训团组)、人员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2 2021年因公赴港澳台计划团组(含双跨培训团组)、人员计划明细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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