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招生 正文
研究生招生
2015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第二阶段复试科目考试大纲
2016年01月07日    作者: 环科院    发布 : 环科院    

科目代码:ZZ02

科目名称:环境监测

 

第一部分   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考核,了解和掌握考生独立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从事环境监测工作奠定必要的基础。

二、基本要求

本课程考查考生对环境监测的内容、仪器、方法以及法规等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主要考查水质、空气、土壤监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第二部分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一、环境监测概况

1.    了解环境监测按监测目进行的分类;

2.    理解环境污染和环境监测的特点;

3.    掌握环境优先污染物和优先监测的概念。

二、水和废水监测

1.    熟悉水样的预处理方法;

2.    掌握水样物理指标的检验方法原理;

3.    掌握铝、汞、镉、铅、锌、铜、铬、砷等元素常用测定方法的原理;

4.    掌握酸度、碱度、溶解氧、氟化物、氰化物、含氮化合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挥发酚、石油类等污染指标常用测定方法的基本原理;

5.    掌握苯系物、挥发性卤代烃、氯苯类、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分析原理。

三、空气和废气监测

1.    熟悉空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存在状态;

2.    熟悉监测点的布设方法;

3.    熟悉空气样品的采集方法;

4.    掌握气态/蒸汽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浓度的常用测定方法原理;

5.    熟悉大气降水监测项目及方法原理。

四、土壤质量监测                                                    

1.    熟悉土壤样品的采集与加工方法;

2.    掌握土壤样品的预处理方法;

3.    掌握土壤污染物的常用测定方法原理。

五、噪声监测

1.    了解噪声的物理特性和量度;

2.    熟悉城市环境噪声和工业企业噪声的监测方法。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1、考试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课程对各考核点的能力要求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并用相关词语描述:

较低要求—了解

一般要求—理解、熟悉、会

较高要求—掌握、应用。

2、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本课程的命题考试根据本大纲规定的内容来确定。

题型:名词解释,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多种题型。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试题主要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生不得使用电子计算器。

 


  • 环科院官方微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 202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编:210044   NUIST备80143
请使用Chrome或IE8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