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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8年02月23日    作者: 教务处    发布 : 环科院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新的一学期即将开始,为保证开学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学期课表核对 

1.请各学院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再次认真核对本学期的教务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课程名称、学分、总课时、起止周、周学时等内容与教学计划相符。如发现错排、漏排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2.通知每位任课教师务必在开学前重新登陆教务系统下载、核查本人课表,记清自己所授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特别是分单/双周安排的课程),并认真制定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等课堂教学准备工作。 

二、开学初教学秩序 

1.各学院(部)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听课、巡课等课堂教学运行情况巡查,了解本单位教师到岗和学生上课情况。 

2.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稳定,原则上第1-2周不办理调(停)课手续,请教师严格遵照教务处排定的课程表开展教学活动。如个别教师确因特殊困难需调(停)课,经所在学院(部)教学院长同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并应提前通知到学生。 

3.请各位教师在上课前15分钟到达教室刷教工卡开启多媒体设备。若遇刷卡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协助解决。 

4.请各位教师在上课前登录教务系统下载课程点名册,切实加强课堂考勤管理。因学生开学初可以补、改选课程,请各位教师在第3周结束后下载更新课程点名册,确保上课学生名单无误。 

5.任课教师在开学初应将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进度安排、考核方式、成绩构成等详细告诉学生,并明确上课纪律要求,使学生心中有数,形成良好的学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学生选课指导 

根据选课工作安排,请各学院按照上学期末教务处《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学生选课指导与督促,提醒学生及时查看自己的选课情况和个人课表,核对选课学分,确保课程没有错选、漏选,学生只有选课成功方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四、课程补(缓)考 

1.上学期缓考课程和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将于2月28日、3月3日-4日、3月28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教务处网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安排表》,请各学院要求学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2.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监考安排、试卷交接等工作,提醒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达到考场,安排座位、根据补考名单核验学生证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补考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尽快完成试卷批改工作,并在一周内将成绩报至学生所在学院,以便按时开展重新学习报名、学业预警等后续工作。 

五、教学保障工作 

请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教学场所卫生打扫、黑板擦粉笔更换、电器电灯维修、仪器设备检查、电铃校对、教室课表张贴等工作,为新学期师生上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教务处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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