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关于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7]8号)要求,现将第三届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申报工作、第一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的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第三届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申报工作
1、申报要求及数量:符合附件一要求的培养单位自愿申报,我校限报1项。
2、请申报学院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的要求撰写、填报申请材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二、 第一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的认定申报工作
1、申报要求:符合附件一要求的产学研平台自愿申报。
2、根据附件一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三、 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2017年4月3日
2、联系人:李长波 58731202;葛苏放 58731015
3、邮箱:changbo1011@foxmail.com
附件一《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
附件三 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信息表
附件四 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框架)
附件五 关于推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若干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