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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
2015年09月22日    作者:     发布 :     

各硕士点所在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培养需要,经研究,对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2016年我校所有硕士招生专业(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除外)均接收推免生,见附件1。欢迎取得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各学院应结合专业学科特点,尽可能多的接收本校和其他学校、专业的推荐免试生。招收的推免生总数不得超过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二、考生向我校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2);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各学院负责制订免试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录取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学院成立免试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审查报名材料、组织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免试生复试及录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11:00前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 

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免试生)按时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考核合格的推免生,在接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锁定录取状态,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2015年10月25日前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四、拟录取为我校推免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支付报名费。 

五、 经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统一为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办理录取手续,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查。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2016年6月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占用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额,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申请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入学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院校或用人单位。 

六、我校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于2015年10月25日结束。 

附件: 

1. 2016年免试生招生专业简表 

2. 2016年免试生复试申请表 

3.2016年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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